最近的高等法院案件强调了承认前英联邦公民在澳大利亚检查其移民和公民身份的重要性。
2021 年 8 月 12 日,高等法院合议庭驳回了 弗雷德里克·切库迪(Frederick Chetcuti) 在 Chetcuti v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2021] 案中的上诉。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的裁决对 1949 年 1 月 26 日之前从前英国领土或殖民地(如马耳他、新加坡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移居澳大利亚的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切库迪先生于 1945 年 8 月 8 日生于马耳他,并在 1948 年 7 月 31 日,其两岁的时候抵达澳大利亚,马耳他当时是英国的殖民地,直到 1964 年 9 月 21 日获得独立。切库蒂先生抵达澳大利亚时,根据澳大利亚当时的移民法,他被视为英联邦公民。
事实上,在 1949 年 1 月 26 日之前,所有澳大利亚人都被视为英联邦公民,当时联邦政府颁布了 1948 年澳大利亚公民法(Cth)(“公民法”),该法案创造了澳大利亚公民身份。 因此,切库迪先生拥有与在此之前出生在澳大利亚的人相同的权利。
切库迪先生自抵达以来一直居住在澳大利亚,但从未获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 由于马耳他作为英国领土的地位,作为《公民法》过渡条款的一部分,这一机会对切库蒂先生开放。 1973 年的一项立法修正案取消了这一机会,但已经在澳大利亚的英联邦公民仍然保留了其他移民所不具备的特权。 切库蒂先生的法律地位在 1994 年 9 月 1 日再次发生变化,由于对 1958 年移民法(联邦)的修订,他自动获得了同化人员签证(Absorbed Person Visa)。
1993 年,切库迪先生被判谋杀前妻格洛丽亚·简·切库蒂 (Gloria Jean Chetcuti) 罪名成立,并被判处 24 年监禁。 切库蒂女士的尸体是在 Parramatta 河中被发现的,尸体被石头压住沉入河底。 切库迪先生于 2011 年从监狱获释,但之后又因被判有袭击罪而被再次送入监狱服刑。
切库迪先生的同化人员签证在他第二次出狱前因犯罪记录而被移民和边境保护部部长取消了。 他于 2017 年从监狱获释后被安置在移民拘留所,并计划从澳大利亚境内驱逐回马耳他。然而切库迪先生从十几岁起就没有回到过马耳他了。
根据《宪法》第 51(xix) 条,联邦有权制定有关非澳大利亚公民的法律。 这通常被称为“外国人权力”,以允许联邦政府下令驱逐外国人。
切库迪先生在澳大利亚高等法院的奈特法官面前,对部长取消他的签证提出了该法院根据原始管辖权审理有关宪法事项的质疑。切库迪先生辩称,针对他的拘留和驱逐出澳大利亚是非法的,因为他不在外国人权力的范围内,因此他不应该被视为外国人。 相反,切库迪先生声称他应该被视为非外国人,因为他是在引入澳大利亚公民身份之前作为英联邦公民抵达澳大利亚的。 切库迪先生声称他应该是陷入了法律漏洞,尽管他未持有澳大利亚公民身份,但由于他不符合外国人的传统定义,因此他不在外国人权力的范围内。
奈特法官对切库迪先生作出裁决,认为他是外国人,因此可以被联邦政府拘留和驱逐出境。
切库迪先生随后向高等法院合议庭提出了上诉。 全体法官以 6 比 1 的多数支持联邦政府,并认为切库迪先生确实是外国人,因此在外国人权力的范围内。
首席大法官克非尔和大法官贾格尔、凯尼和格里森作出了联合判决。他们认为,创造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是联邦政府在外国人权力下的权力范围,虽然切库迪先生在抵达澳大利亚时不是外国人,但在 1949 年 1 月 26 日《公民身份法》生效后,他成为了外国人。
许多在 1949 年 1 月 26 日之前抵达澳大利亚并继续居住在澳大利亚的人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持有同化人员签证。 大多数持有此类签证的人需要获得再入境签证才能在离开后重新进入澳大利亚,如果他们犯下严重罪行,可能会被驱逐出境。
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移民身份并希望在获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权的过程中获得帮助,Longton Legal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以上内容绝不是针对法律、理财、投资、税务等领域的个人建议。针对您所遇到的问题,如想获得相关、正确且有效的可行性建议,请务必咨询澳洲持牌专业人士!作者及Longton Legal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Grace Guo
特别顾问
Jessica Mowle
资深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