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4 月 8 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作出了裁罚外国投资者25万澳币罚款的判决,裁罚理由是因为该名外国投资者,Vijay Balasubramaniyan 先生,他在未经相关政府单位许可的情况下购买了四处房产而且他在购买房产时已拥有两处现房。该未事先获得相关政府单位许可的行为违反了1975 年联邦外国收购和接管法 (以下简称「外国收购和接管法」)。
虽然澳大利亚政府不反对外国投资者在澳大利亚购买房产,但这项罚款是澳大利亚法院首次针对违反外国收购和接管法的行为的罚款。该判决凸显了外国投资者在考虑于澳大利亚进行房产投资时获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事先许可的重要性。
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是什么?
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是在普通法底下所设置,其设置目的是为了向澳大利亚财政部长和联邦政府提供外国投资政策相关的建议。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主要审查外国人在澳大利亚投资的提案并就这些提案申请提出建议,批准许可的最终决定权仍在于财政部长。
一般而言,如果您是希望在澳大利亚投资的外国人,您需要获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批准许可。
谁应该被归类为「外国人」?
广义而言,外国收购和接管法将外国人定义为以下几种:
(a) 非澳大利亚经常居住之居民;
(b) 一间公司且该公司由非澳大利亚经常居住之居民、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持有重大权益; 或
(c) 一间公司且该公司由2 个或以上的非澳大利亚经常居住之居民、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累积持有重大权益; 或
(d) 信托的受托人为非澳大利亚经常居住之居民、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且其持有该信托重大利益; 或
(e) 信托的受托人由 2 个或以上之个人(每人均为非澳大利亚经常居住之居民)、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累积持有重大权益; 或
(f) 外国政府; 或
(g) 任何其他人,或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任何其他人。
而在以下情况,会被定义为外国人的「个人」包含:
(a) 该个人在购买房产前的 12 个月期间,在澳大利亚居留时间不超过 200 天; 以及
(b) 在澳大利亚投资时:
(i) 该个人在澳大利亚的居留时间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 或
(ii) 该个人不在澳大利亚境内,但该个人在最近一次离开澳大利亚之前的居留时间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
此外,该个人如果为“临时居民”或“外国之非居民”,其在澳大利亚投资房产之前也需要获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许可。
外国购买者有哪些购买限制?
虽然获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许可的外国人可以购买和投资澳大利亚房产,然而这些房产必须是全新的房产或是接近全新的房产。 一般来说,这意味着外国人是不被允许购买现房的,除非:
· 该名外国购买者是临时居民,而他购买现房作为他在澳大利亚居住期间的主要居住地; 或者;
· 该购买目的是为了重建现房所在的土地,而该重建会增加澳大利亚的房屋存量。
除此之外,外国人可以购买空地,但该购买必须是为了将该空地用于建造新住宅。
结语
如同 Balsubramaniyan 先生最近被裁罚的案例所展现的,如果您试图冒险去规避须受到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许可的风险,您得准备好面对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追查以及这种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如果您并非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但想在澳大利亚购置房产,龙腾律师行经验丰富的商业和房产律师可以为您提供相关协助。
*以上内容绝不是针对法律、理财、投资、税务等领域的个人建议。针对您所遇到的问题,如想获得相关、正确且有效的可行性建议,请务必咨询澳洲持牌专业人士!作者及Longton Legal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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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ell Nev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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