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和大家分享一个身边的小故事。
有个朋友要结婚,准备购买婚房时,对方父母出了30万澳币首付给儿子买房。未来公婆带着儿子找律师按照正规法律程序做了借贷合同,证明这笔首付款是父母给儿子的借款。
这样的作法,从感性角度来说,自然让我的朋友心里不舒服,总感觉对方父母在防着她。
然而从理性角度来看,这对父母在资产保护方面确实做到了未雨绸缪。
原因一目了然,房价高涨的今天,买房的首付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当双方感情融洽时,父母的资助堪称锦上添花。但是当婚姻破裂,需要分割财产时,就容易产生重大纠纷。
那么父母给的首付在离婚的财产分配时是怎么处理的呢?
选项1: 假如一方父母给的首付是赠与的性质,并且父母并没有要求子女偿还,那么在财产分割时,这部分的金额就会计入一方的贡献。根据家庭法的财产分配原则,贡献对最后财产分配的份额有影响。对短期婚姻来说,这个影响可能较大。随着婚姻持续时间的增长,婚前或在婚姻早期的贡献的影响趋向降低,法庭在财产分配中更多考虑婚姻持续时间里双方的贡献,包括财务贡献和非财务贡献。但是不管是短期还是长期婚姻,由于财产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一方不一定能将父母首付金额完整保留到自己的份额里。
选项2: 假如有充分证据证明父母给的是首付是借款,那么在财产分配时,未偿还的首付金额会作为借债计入婚姻总资产。在计算双方可以分配的家庭总净资产时会预先扣除这笔费用。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一方父母的首付款是借给夫妻双方,例如,房产是夫妻联名持有、借贷合同中有夫妻双方作为借款人等,这笔首付可以作为双方共同承担的借债计入总资产。通过这种方式,如果法庭认可证据,并且家庭总资产足够还款,出资父母就很有希望能拿回这笔借款,也就是从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出资方的资产。
我们建议如果大家考虑选项二,应该遵循法律程序,例如:
请律师拟定、商议和见证签署正规书面借贷合同,合同中清楚列出还款时间、频率、利息、抵押等具体信息。
借款之前,子女本人和父母应该各自分别寻求法律意见,最好的策略是找不同律师分别代表子女和父母参与签署借贷合同。
保留任何父母与子女之间借款讨论的证据,例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信件等。
保留父母与子女之间相关借款的转账记录。
确保有实质性的还款证据,例如:根据合同或者约定,子女定期转账一笔还款给父母,并在转账证明中备注还款或利息。
考虑到首付款的巨大金额, 聘请专业律师来处理借贷合同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相关引申
澳大利亚家庭法法庭2013年Masoud & Masoud案(Masoud & Masoud [2013] FamCA 763)
案情相关事实:2000年妻子父母给了妻子80万澳元购买婚房放在妻子一人名下。当时妻子父母与妻子签署了借贷合同,合同中规定还款时间为父母书面通知妻子还款的一个月内。2012年丈夫与妻子出售这套婚房后分居,分居之后父母书面通知妻子要求还款。
此案中的丈夫主张妻子父母的这笔首付款是赠与而非借款。理由在于:1. 合同中写明岳父母先给钱再签署借贷合同,而实际上这笔钱是在合同签署八天后才由第三方转入妻子账户。2. 出售婚房时妻子没有和父母讨论还款事宜。3.如果双方不分居,妻子父母也不会提出还款要求。4.还款不需支付利息,只需要还本金。没有任何抵押。
针对以上主张,法庭认为,判定这笔款项是赠与还是借款关键在于对于借贷合同的理解:1. 家庭资助与商业或银行贷款不同,不按照合同付款不代表借款不需要偿还。即便由第三方转账,并且晚于合同规定支付也不会改变这笔钱作为借款的性质。2. 贷方没有与借方讨论还款并不能改变借款的性质,也不足以说明借款不需要偿还。3. 要求还款的日期与是否存在借款无关。4.口头和书面证据都证明这是借款,而非赠与,无需偿还利息和无抵押只是对妻子有利的条款。
据此,法庭判定80万澳元首付作为借款在家庭总资产中扣除。
法庭强调: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资助子女的情况比较常见。出于子女婚姻未来可能生变的隐忧,父母资助有时会以借款形式在借贷合同中体现。如果合同的条款清晰明确,法庭一般不干涉婚姻第三方的利益,也不想阻挠父母资助子女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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